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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昌市西湖区小学招生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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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国之栋梁。俗话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教育应该从小做起。小学是教育的基础,是孩子们为未来打造基础的园林。下面是小编为各位家长搜集整理的“2013年南昌市西湖区小学招生新规定”一文,供大家参考阅读。更多的小学教育相关常识请关注唯学网中小学教育栏目小学频道,小编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最新内容!具体文章内容如下:

第一类:凡属南昌市西湖区户籍的新生,其家庭常居住地址在学区地段范围内的,包括该生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在一起,其父母双方属于支边、公派驻外地工作、援外、在外地服役的现役军人等流动性工作的,或是父母双方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监护,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抚养的,或是父母离异不在本市居住,一直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的视为正常生源。

第二类: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没有任何房产(招生学校通过有关渠道查实),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

第三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没有任何房产(招生学校通过有关渠道查实),随父母或其监护人租房居住三年以上,持有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租房合同的也视为正常生源。

第四类:父母在南昌(区)具有经市(区)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其子女随父母一方在西湖区居住的。

第五类:因随父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区就读,由招生部门根据招生规定裁定安排的新生。

第六类:父母离异、单亲,新生随法定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在招生地段范围实际常住的三类新生同样视为正常生源。

小编在此真心希望每一位刚刚进入小学的小朋友们早日适应新的校园环境,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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