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中考体育工作,近日,南昌市公布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介绍了有关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的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考试时间等内容。为方便大家了解,现将南昌市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一、考试目的和意义
施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人才的客观要求。通过体育考试,有效地促进学校体育课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掌握体育运动知识和基本技能,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反映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考试对象
凡2016年初中毕业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均需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往届生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也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体育考试报名在中考报名时一并进行。考生选考项目在南昌市中考报名系统相关页面上进行选定。考生及家长在报名系统中生成的报名登记表上对信息进行确认、签字。签字后的考生中考报名登记表由报名学校统一收集、整理、保管。选考项目一经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
四、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每个考生须完成三个考试项目,一个必考项目,两个选考项目,学生依据自身的实际运动能力选择适合的项目组合进行考试。。
1.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2.选考项目(四选二):
男生:5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
女生:5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五、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制定。单项满分后不另行加分。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成绩评定
现场考试各项目测试和成绩评定均由仪器设备完成。
(一)普通考生
必考项目20分,选考两项目(四选二)各10分,总分40分,三个项目成绩之和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
现场考试均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考试结束后,三项成绩相加,作为学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最终成绩。
(二)免考考生
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第一类:因残、伤、病或因意外事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且被批准项目免考的考生,必考项目按60%,选考项目按50%计入成绩,若全部项目获批免考,则以22分计入总分。
第二类: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受伤只参加了部分项目,剩下项目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已考项目按实际成绩计分,未考项目经考生本人申请,现场医务人员确认后办理免考手续。同意免考后,免考的必考项目按60%,选考项目按50%计入成绩。
第三类:申请并获得批准免考的考生,若参加了现场考试,相应项目以实际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三)缓考考生
在正常考试时,已参加了部分项目考试的考生,因受伤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申请缓考的考生,原已参加考试的项目成绩清零,缓考项目应为全部实际考试项目,考生最终以缓考成绩计入总分。
缓考考生的考试一般安排在整个体育考试结束时最后半天进行。
(四)弃考、缺考考生
考生弃考、缺考,成绩以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