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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江西省“黄庭坚奖”书法大展征稿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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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纪念黄庭坚诞辰970周年,传播坚书法文化,进一步提高江西省书法水平,打造书法创作高地、学术高地、人才高地,特举办首届江西省“黄庭坚奖”书法大展,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投稿参加。具体征稿要求唯学网小编整理如下,以供大家查看了解。

一、征稿对象

本届书法大展的作品征集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至7月31日,在此期间,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会员投稿须附会员证复印件)、已入展省书协主办的展览两次以上的作者(须在登记表上附入展证书复印件)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的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以黄庭坚诗词、歌颂黄庭坚的诗词歌赋、古典诗文及体现时代风貌的自作诗文为宜。

书法作品: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作品:刻字作品不小于35×35厘米(材质为木料),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 一律为8寸高清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省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注意: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庭坚奖”展字样。投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邮编:330046

电话:0791—86269826 收件人: 胡友根、万美红

2、邮局地址汇款: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邮编:330046 收款人:刘帅

联系电话:0791-86269826 13970016401

四、评选及奖励: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160件左右。

2、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6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7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参评作品、以往个人成绩、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30名。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江西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江西省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江西省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4、出版《首届江西省“黄庭坚奖”书法大展作品集》,所有评委作品、获奖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5、评委作品、获奖和入围作品由黄庭坚纪念馆永久收藏、黄庭坚纪念馆颁发收藏证书。

6、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给予特等奖奖金20000元,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优秀奖奖金1000元,其他入展作者每人收藏费500元。

7、2015年11月在江西省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举办展览开幕式,并邀请获等级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

以上为首届江西省“黄庭坚奖”书法大展的相关信息,以供大家查看了解。若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资讯,如书法大赛,书法展览等,请关注唯学网书法栏目,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更新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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