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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3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

江西省2013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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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5 13:22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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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想要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还必须要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为了帮助广大考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申请,唯学小编特整理了2013年江西省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籍簿原件(由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退回)。

4、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由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退回)。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5、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特指:“申请人在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本人照片”。

6、资格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品行鉴定意见(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鉴定)。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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